為表揚歷屆校友秉持立校精神及理念,熱心公益,對國家社會有具體特殊貢獻或成就者,以樹立校友楷範,發揚本校精神
◎表揚類別與標準:
(一)教學類:任職各級學校教師具有特殊表現之具體事實者。
(二)行政類:任職公私立學校校長及政府機關行政人員,著有優良績效者。
(三)學術(含創作)類:從事學術研究或在文化、藝術、體育領域有卓越貢獻者。
(四)服務類:從事企業及社會工作有卓越貢獻者。
◎相關辦法及推薦表請詳見附件。
◎請於本(115)年9月30日前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寄至本校校友服務中心(700301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2段33號),或E-mail至meifang@mail.nutn.edu.tw,謝謝您的推薦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