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rvice Section

校友服務組

::: 目前位置 :

一、目 的:為表彰並感謝在物質或精神上有具體特殊貢獻,以及在個人專業領域有特殊表現者,期能激發各界對本校之關注,持續支持並協助學校發展。

二、主辦單位:校友服務中心。

三、審核標準:
(一)特殊貢獻獎:
1.對本校發展有具體而明確貢獻。
2.長期關心學校發展且默默奉獻,具啟發意義。
3.捐助本校達新台幣壹佰萬元者。
(二)南大榮光:
1.為本校及其前身各時期校名所屬具有學籍之歷屆日、夜間及暑期各科、班、系、所之畢業、結業或肄業校友。
2.個人專業領域有顯著表現者。
3.個人專精領域有卓越表現,並獲頒獎項者。

四、其他作業流程配合本校傑出校友之遴選,由主辦單位合併辦理。

五、本原則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